“投资者保护”案例6—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行政处罚案
发布日期:2024-10-25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堂堂所)在*ST新亿年报审计中,明知*ST新亿年报审计业务已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拒接”的情况下,与*ST新亿签订“抽屉”协议,承诺不在审计报告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并要求如发生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ST新亿应予补偿。其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审计程序存在多项缺陷,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和底线。2022年2月25日,堂堂所因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成为首家被“没一罚六”的会计师事务所,3 名相关注册会计师同时被采取3-10年的市场禁入措施。2022年4月28日,*ST新亿被上交所摘牌。该案系新《法》实施后,中国证监会查处的备案制下首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丧失独立性未勤勉尽责案,全链条追究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居间人勾结串联从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起到了震慑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生态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促进审计机构归位尽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